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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我另一半中風,我放棄了原有的工作,來到了鄉下他們家,因為他們家裡也有重症患者,我來到這邊,只是為了幫忙他們家人跟他。
為什麼我會說都市住太久,跑來鄉下住很不習慣,因為都市很方便,一來到一條路上只有不到十戶的住家,又是半山腰的地方,讓我感覺真的好不方便,又加上來到這邊,手機也沒訊號,靠的是市內電話的有線網路,接了無線路由器,現代的智慧型手機才能上網,晚上蚊子多,蟲子也很多,在都市之中看不到的東西,在這邊全部都能看的到,出門買東西要開個20分鐘的車子才能到這裡的市區(雖然對我來說根本就不是市區)。
住了一個星期了,我覺得很不喜歡,因為也不是我的家中,生活的很綁手綁腳,想做什麼事都要很注意另一半的家人眼中在看什麼,想什麼。
我的結論就是,沒事不要隨便離開你住得習慣的地方,因為要重新習慣新的地方,真的很累,又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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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會咬人的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